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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起义乌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2015年6月26日之前依法办理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市民无需扎堆换证。

2015年6月26日上午,义乌市市民何先生拿到了全省第一本不动产证书。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正式落地,并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什么叫不动产呢?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而不动产登记,就是将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力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义乌市不动产登记的业务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解封登记等;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林权登记等。

义乌各类不动产登记义乌统一由义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说明》,原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停止发放。

新证开始颁发,那么旧证怎么办呢?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2015年6月26日之前依法办理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市民无需扎堆换证。

对产权人来说,只要产权没有发生变动,就可以不换证,不强制要求产权人更换证书。而日后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可以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

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问题答案:

1、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

答: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这里的“统一”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统一的登记机构;二是统一的登记簿册;三是统一的登记依据;四是统一的信息平台。

2、我们开展不动产登记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对百姓生活会产生哪些影响?

答:我国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主要目的:一是遵循不动产的自然规律和国际通行做法;二是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三是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四是方便企业和群众,减轻当事人的负担;五是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3、不动产登记的业务类型主要有哪些?

答:不动产登记的业务类型主要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解封登记等;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林权登记等。

4、不动产登记会不会对房价产生影响?

答:不动产统一登记只是权属登记的一种方式,可能对人的心理上会有一些影响,但实体应该不会对房价产生太大影响。

5、不动产统一登记由谁负责?

答: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根据市编委办5月26日下发的《关于整合不动产职责有关登记事项的通知》精神,我市由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6、我市不动产登记的地点在哪里?

答: 我市不动产登记共有4处办理地点,具体为:

(1)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窗口,地址:望道路300号,咨询电 话:0579-85232734。

(2)义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义南分中心,地址:佛堂大成路308号(佛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咨询电 话:0579-85715432。

(3)义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义西分中心,地址:上溪镇兴华路13号,咨询电话:0579-85860409。

(4)义乌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义北分中心,地址:苏溪镇工业区03省道边,咨询电话:0579-85921022。

有关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具体情况,也可以登录义乌市政府或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查询。


# 6月26日起义乌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最后编辑时间:201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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