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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义乌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


2010年07月23日  来源:中共义乌市委
  2010年07月23日  来源:中共义乌市委

    中共义乌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根据党的十七大作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金华市委五届十三次全会精神,认真研究了我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
  生态文明是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以尊重自然规律和保护自然为前提,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建立可持续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为主要内容,实现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处共融的文明发展形态。
  (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以来,义乌始终坚持“兴商建市”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商贸服务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初步形成了独具义乌特色的生态经济体系。随着义乌经济总量不断扩大,环境承载压力日益加大,资源瓶颈制约日益突出,要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就是要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
  (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改善民生、造福子孙后代的战略举措。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生活环境改善、生活质量提高的愿望更加强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就是要让义乌百姓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呼吸清新的空气,享受绿色的空间,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下生活得更舒适、更健康、更幸福,让子孙后代永远生活在蓝天碧水、清静绿色的美好环境中。
  (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建设国际商贸名城、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内在要求。建设国际商贸名城,就是要建成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协调发展,综合实力雄厚、城市功能完善、社会秩序和谐、管理体系高效、文化底蕴深厚、生态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富裕,在全球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的商贸城市。生态文明是由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等方面构成的有机体,与国际商贸名城内在要求是一致的。生态文明顺应了绿色、循环、低碳的经济发展趋势,通过发展绿色产业,推行绿色标准,实施绿色经营,突破国际“绿色壁垒”,有利于提高义乌小商品国际话语权,提升义乌市场国际竞争力。
  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四)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国际商贸名城目标,创新创优、提质提效,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不断优化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文化,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打造“富饶和谐、宜商宜居”的生态义乌,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主要目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要动员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奋勇争先,力争通过5-10年的努力,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
  到2015年的主要目标是:
  
──生态经济加快发展。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十二五”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指标,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围绕商贸业,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整合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发展高效生态都市农业,培育一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形成较大规模,形成具有义乌特色的现代生态经济体系。
  
──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建成一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突出问题有效解决,全市各河(溪)流水质普遍达到控制目标,饮用水源达标率达到100%,空气质量在保持总体良好的基础上污染指数逐步降低,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生态文化日益繁荣。生态文明教育不断加强,绿色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健康文明的绿色生活方式初步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支撑更加有力。
  
──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建立“市、镇(街道)、村”三级生态文明创建体系,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生态补偿机制、生态应急保障机制、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以及财税金融扶持政策,初步建立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社会管理体系。
  到2020年的主要目标是:建立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经济结构、生态环境系统和社会管理体系,基本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把义乌建设成为具有较发达的生态经济、优美的生态环境、和谐的生态家园、繁荣的生态文化、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的国际商贸名城。
  三、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积极推进转型升级
  (六)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按照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义乌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市化格局。加快建设产业集聚区,打造现代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集群,促进产业集聚和产业升级。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市场商贸业、生态工业、都市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努力构建附加值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现代生态产业格局。围绕发展壮大商贸业,加快发展金融、物流、会展、旅游、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不断提高服务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全面实施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积极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管理方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制造业绿色化、智能化。加快发展高效生态都市农业,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农产品的优质化和无害化。
  (七)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全面推进国民经济各领域、生产生活各环节的节能,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节能,加强工业余热利用,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应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加快节能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努力把义乌建设成为清洁能源示范基地。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加快工业废水回收再利用、区域中水回用、分质供水等项目建设。落实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制,全面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重点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和工业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大力实施低丘缓坡的开发利用,合理规划开发城市地下空间,坚决治理土地违法行为,加快建设用地复垦。厉行节约用材,重点加强建材等行业的原材料消耗管理,加快可再生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鼓励使用可降解、可回收的包装材料,发展绿色建筑。
  (八)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确定“十二五”时期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研究制定新一轮的政策举措。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积极推广种养结合、农牧结合、林牧结合的生态立体农业循环模式,建设一批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加强循环经济骨干企业、示范园区和基地建设,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链。加强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再生利用,有序推进工业“三废”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努力促进循环经济在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各个环节和企业、园区、社会各个层面的发展。培育发展环境工程业、环境产品和装备制造业、环境服务业,积极支持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鼓励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依法对重点污染企业以及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四、不断优化生态环境,着力提高环境质量(小标)
  (九)进一步加大污染物减排力度。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严格控制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严格落实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加强排污企业监管,全面实现污染源达标排放。鼓励推广使用有机肥,减少和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在重点抓好工业、农业领域节能减排的同时,突出抓好交通运输和民用等重点领域的污染物减排工作。
  (十)大力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切实加强水、大气、噪声、固废、畜禽养殖等污染防治。以义乌江综合治理和保护为重点,积极开展小流域整治。深入实施水域治污保洁工程,全面推行清洁养殖。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村覆盖。加强固体废弃物运输、贮存、利用、处置过程的监管,避免二次污染。开展污染耕地、废弃矿场、垃圾填埋场等环境修复,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畜禽养殖区域控制,开展畜禽养殖业生态化改造。
  (十一)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着力提高城乡环境质量。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加大城市烟尘、粉尘、细颗粒物治理力度,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大噪声综合治理力度,推进噪声达标区建设。深入实施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逐步推广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推进城市绿化,进一步推进义乌江两岸绿化带规划建设,不断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人均绿化面积。加快实施空心村、老小区改造,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全面完成村庄绿化三年行动任务,积极打造“美丽村庄”和生态文明村。
  (十二)健全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做好地下水资源、主要河流交界断面、敏感区域空气质量的监测。建立饮用水源自动监测系统,推进安全饮水工程,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加强气象、地质灾害预警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农村气象站建设,逐步覆盖全市各镇街,提高气象监测密度和监测能力。加大对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防范外来有害物种入侵,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辐射安全应急保障体系以及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重大生物灾害的预警、防控和应急体系。
  五、注重建设生态文化,强化生态文明理念(小标)
  (十三)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财富观和生活观,大力倡导生态伦理道德。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教育,党校等培训部门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生的生态文明引导教育,把生态文明有关知识和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和科普宣传,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养,形成生态文明社会新风尚。保护和开发生态文化资源,充分发挥图书馆、老年活动中心等场所的作用,使其成为弘扬生态文化的重要阵地,建设一批以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生态村为主体的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十四)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文明城市、健康城市、森林城市、生态市创建活动,巩固提高生态创建成果。引导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市场、绿色家庭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多层次、多领域强化生态文明细胞工程建设,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大中小学生以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环保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无烟日”、“地球一小时”、“中国水周”、“全国土地日”、“中国植树节”等重要时节的纪念和宣传活动。
  (十五)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在全社会倡导健康文明的绿色生活方式。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广泛使用节能型电器、节水型设备,选择公共交通、非机动车交通工具出行。积极引导鼓励绿色消费,提倡健康节约的饮食文化,抵制高能耗、高排放产品和过度包装商品,限制一次性用品的使用。继续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及优生优育方针,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倡导文明丧葬新风,提倡和鼓励树葬、花葬和骨灰撒散等方式,推动绿色殡葬。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推进全民健身,加强疾病防控,推行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六、加快推进制度创新,着力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小标)
  (十六)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改善、谁得益”,“谁贡献大、谁多得益”原则,建立健全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考评奖惩机制,根据考评结果优劣,实施经济奖励或处罚。完善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项目奖励补助机制,建立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探索建立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生态保护区的扶持力度,加快重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十七)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支持体系。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污水配套管网、垃圾处理设施、污泥处理项目等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大力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清洁生产企业的信贷支持和保险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资本运作方式筹措发展资金。继续抓好国家有关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加强资源节约的各项金融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加大对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节能减排、节地节水项目和企业的政策扶持。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绿色节能产品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空间置换和工业存量用地盘活机制。完善分类水价制度、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和企业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建立完善城市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企业超能耗产品电价加价制度,全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开展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工作,加快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制度。
  (十八)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和修订完善保护环境、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生态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加强环保执法力量,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案件,加强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加强生态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企业主、市场经营户和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遵法守法、自觉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小标)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统一领导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支持人大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执法检查和监督。政府要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行政执法。政协要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团结动员各方面力量为生态文明建设献计出力。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要动员广大职工、共青团员、妇女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形成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新局面。
  (二十)加强社会协调。充分发挥企业和行业协会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追求绿色效益。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广泛持久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民间环保组织和生态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其在环保专项行动、环保监督、环保宣传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投身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对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土地开发等重大项目,要采取公示、听证等形式听取专家和公众意见,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十一)狠抓工作落实。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市委部署,根据所辖工作职责,理清本地本单位生态文明建设的要点,加快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态文明建设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环保部门要加快环保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抓落实、求突破、上台阶。研究制定科学的生态文明建设量化评价系统,定期发布生态文明建设量化评价情况,引导各镇街、各部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全市上下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力行“创新创优、提质提效”,立足实际,真抓实干,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实现义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推进国际商贸名城建设而努力奋斗!

 


# 中共义乌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    {最后编辑时间:201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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