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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商城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0年05月26日  来源:市委
  2010年05月26日  来源:市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之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省委办〔2010〕49号)精神,结合义乌实际,现就我市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商城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按照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的要求,突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途径,提高服务能力,切实做好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使广大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国际商贸名城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紧扣中心,推动科学发展。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活动融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生动实践,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服务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致力于关注民情、发展民主、维护民安、促进民和,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以党内和谐推动社会和谐。

三是坚持开拓创新,加强基层组织。总结经验,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强化服务、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努力造就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是坚持服务群众,打造满意工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群众满意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虚心向群众学习,切实做到群众到哪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服务就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影响就扩大到哪里,努力使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实现省委提出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的“五个提升”的总体目标。力争到2012年,在全市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个层面培育一批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业绩突出的“五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培育一批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服务成效好的“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在此基础上,创建305个符合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服务成效明显、广大群众公认的基层党建工作市级示范点,其中农村200个,城市社区20个,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80个,其他领域5个。通过上下联动,在全市形成一批体现时代要求、服务特色鲜明的党建工作示范群。

二、落实工作举措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实际,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推动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与建设学习型基层党组织、提升服务能力水平结合起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开展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工作。

1.坚持党组织优化设置和激励保障并行,进一步夯实服务基础。适应建设服务型党组织要求,调整和优化组织设置。加大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流动党员集聚区组建党支部或党小组的力度,使党组织开展活动更加贴近党员群众的生产生活,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积极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根据地域、行业、产业的不同特点和条件,灵活划分党建区域,建立区域性党组织,深化商会党组织建设、城市社区“两项会议制度”、城乡党建联席会议制度等区域化党建工作模式,构建“活动网络共建、基础设置共用、党员教育共抓、活动载体共享”的区域化党建工作新格局。进一步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通过党建工作的有效延伸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服务工作的覆盖面。适应建设服务型党组织要求,不断完善基层党组织激励保障措施。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确保今年年底前所有行政村都建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综合服务功能不断拓展。按照每个社区不少于800平方米的标准,认真落实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认真执行党费奖励工作有关规定,落实农村、城市社区、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等各个领域党建工作示范点奖励政策,激发各级党组织创先争优的动力和活力。适应建设服务型党组织要求,注重抓好以党组织书记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进一步创新选拔方式,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中广泛推行基层党组织换届“公推直选”,在农村、社区探索实行党组织换届“公推直选”试点,努力把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工作突出的优秀人才选拔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积极推行创业承诺制度,把做好服务作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年度和届期履职承诺的主要内容,作为党员评议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的重要内容。实施不合格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制度和村干部辞职承诺制度,畅通不称职党员干部的退出渠道。落实农村干部基本报酬、卸任主职干部生活补助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基本运转经费补助政策,全面推行村干部周五驻村集中办公和轮流值班制度,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坚持党员队伍培养教育和严格管理并重,进一步增强服务活力。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推优、公示、预审、票决、责任追究“五项制度”,认真实施义乌籍人员外地入党“三级政审”,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六问一必查”,探索构建组织关系网络接转平台,严肃党员发展管理工作纪律,确保市域范围党员年龄、学历、性别等结构适应建设服务型党组织要求。加大在外来建设者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拓展服务外延。实行党员先进性量化考核,定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认真落实经常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实施好农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新党员、大学生“村官”以及党员创业就业技能等重点培训工程,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开展轮训。充分运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现代信息传播手段,不断拓展党员干部教育的领域、对象、内容,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全面开展“三培养”活动,进一步深化“党员人才工程”建设,努力把服务业绩突出的优秀分子培养成党员,把服务业绩突出的优秀党员培养成干部,把服务业绩突出的优秀党员干部培养成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切实加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深化党员创业承诺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深化“党员联万户”、“一户一策一干部”、在职党员进社区等活动,根据党员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经常性开展为民服务活动。

3.坚持党内关爱帮扶和信息互通并举,进一步构建服务平台。加强以党员服务中心为重点的党员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在巩固市、镇(街道)两级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基础上,积极在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中心村、农村(社区)、工业功能区、集贸市场和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员服务站(点),在城市社区探索建立城乡党员互助服务中心。积极推行以党务“五公开”为重点的“阳光党务”建设,扩大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以党员关爱基金为重点的党员帮扶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在市、镇(街道)党员关爱基金已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探索在农村、社区、企业、新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党员关爱基金的途径和办法。不断加大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力度,积极拓展基金扶持党员创业发展的功能。探索实行市级党员关爱基金定月捐赠制度,逐步扩大基金规模。加强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为重点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切实发挥信息化平台政务、商务、服务功能。深化“远程健康服务”试点,稳步推进“远教广场”、“远教影院”和农村电子阅览室建设,拓展远程教育服务功能。依托远程教育“专家服务团队”和市、镇(街道)、村(居)三级“管理服务团队”,广泛开展民生服务。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手机信息系统和远程视频互动系统,及时做好有关政策信息的发布和建议意见的处理工作,使之成为传播党的声音、通达社情民意、服务基层群众的重要平台。充分发挥“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空中服务室”作用,及时协调有关单位和党组织办理党员咨询,提高服务质量。

4.坚持城乡党建互促和资源共享并进,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不断深化完善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机制。认真落实省委、金华市委要求,今年年底前,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党组织,都要与1个以上村(社区、企业)党组织结成对子。特别是对集体经济年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级组织,要根据《中共义乌市委关于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09〕54号)要求,制定具体方案,落实帮扶措施,帮助共建村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强化基层组织、壮大集体经济。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机制。建立覆盖所有镇(街道)、村(居、社区)的“网格化”基层党建和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整合各类资源,建立健全城乡并举、条块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网络,注重发挥网格服务团队联系群众紧密、掌握信息准确、开展行动迅速等优势,通过民意排摸、民主恳谈、民情沟通、民生服务等多种形式,着力为广大群众提供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动态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服务评价机制。结合“创新创优、提质提效”主题活动,深化镇(街道)、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办事档案”、村干部“创业档案”、大学生村官“成长档案”、农村党员“服务档案”等系列档案建设,建立健全民事代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开展“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的标准化管理,引导基层党员干部改进作风、服务发展,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务决策“五步法”,探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完善落实村级民主管理机制,稳步推进党领导下的基层民主决策新机制。

三、实施分类指导

紧密结合各部门各单位改革发展实际和中心工作任务,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找准开展活动的着力点。

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深入开展争做“新农村建设先锋”行动,着力在服务“三农”上下功夫,切实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积极推动农民创业就业增收,加快推进村庄整治和农村住房建设,改善农村民生,不断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需求,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城市基层党组织要围绕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社区,深入开展争做“文明和谐先锋”行动,加大党建工作特色社区建设,健全完善社区服务体系,着力在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方面下功夫,充分调动城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以及驻区单位党组织、党员志愿者等各方面力量,在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社区各项事业和谐发展。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围绕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提高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入开展争做“转型发展先锋”行动,与开展“四强”党组织、“四优”共产党员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把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国有企业的创新优势、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加快国有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国有企业战略重组。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围绕建设活力和谐企业,深入开展争做“活力和谐先锋”行动,着眼“组织有活力、工作有机制、运行有保障,形成立体化工作网络、整体化工作合力”的“三有二化”目标,创新活动方式,丰富工作内容,积极开展活动,使党组织和党员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确保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深度融和、互促共兴。

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围绕建设公正诚信、自律和谐、健康发展新社会组织,深入开展争做“诚信服务先锋”行动,深化“党建双扩、品牌互动”工程建设,以增强公信力、竞争力、凝聚力为重点,自觉将党建工作融入到推进新社会组织发展的主题上,着力在服务发展、服务社会、凝聚人心方面下功夫,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推动新社会组织健康、规范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使党员成为服务发展、凝聚人心的主心骨。

高校党组织要围绕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深入开展争做“育人成才先锋”行动,着力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成长成才上下功夫,使教职工党员成为党性坚定、业务精良、为人师表的先锋,使学生党员成为理想远大、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先锋。

机关党组织要以“走前头,作表率”为目标,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总抓手,创新创优,提质提效,争做“廉洁高效先锋”,充分发挥“协助、监督”作用,努力把机关部门建设成为坚定理想信念、推动科学发展、服务基层群众、保持先进本色的为民、务实、清廉机关。

科研、文化、卫生、体育、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等事业单位党组织要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评价好”的目标,积极围绕单位行政和业务工作,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把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堡垒。

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要以“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的要求,认真做好老同志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发挥老干部优势和作用,努力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成为“组织老同志、凝聚老同志、教育老同志”的政治核心。

四、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这次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各镇(街道)党(工)委、市机关各单位党组织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开展活动的实施意见,活动开展情况作为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市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参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工作指导的办法,市机关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所在系统(领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市直机关工委要加强对机关部门开展活动的指导,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要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活动的指导,市教育局等部门要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开展活动的指导,市民政局等部门要加强对新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指导,市卫生局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活动的指导,市国资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国有企业开展活动的指导,市司法局、市财政局要分别加强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活动的指导,市委老干部局要加强对离退休党支部开展活动的指导。垂直管理单位和条块共管单位的主管部门也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市财政要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

2.强化监督评议。创先争优活动要覆盖到所有基层党组织,确保每名党员都参加活动。活动中实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制,基层党组织要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的目标、要求和工作计划;党员个人要结合岗位职责,提出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打算,基层党组织的实施方案和党员个人的具体打算要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要认真开展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即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点评;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3.组织考核表彰。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要区分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面的特点,分类制定针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考核办法,并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经市委同意,在2011年建党90周年之际,表彰一批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2012年“七一”前,对“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

4.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建信息网和手机短信平台,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要深入开展向先进典型的学习活动,总结推广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市级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鼓励新闻记者深入一线采访,用鲜活典型和生动事例提升宣传效果,扩大活动影响。

各镇(街道)、市机关各单位的实施意见以及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委老干部局的分系统指导意见制定后,及时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中共义乌市委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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