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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医疗社会保险管理处
承办全市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业务(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主任室: 5435255 5435256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5435251(传真) 5435246(办事大厅)、5435247) 1、负责本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做好本处办公用品、设备及有关职工劳保福利用品的计划、购置、保管和分发。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2、负责本处日常事务联系和管理。协助处领导做好各科室之间综合协调和对外联系。 3、负责本处医保网络系统的开发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及时做好与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电脑联网、结算、备份工作。 4、负责起草本处报告、总结、通知等综合性文稿和日常文书收发、文电处理等工作。 5、负责本处行政事务档案、人事、医疗保险综合档案管理,严格使用各类印章。 6、负责本处各类会议的组织、准备和接待工作。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廉政建设四五普法、信访等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7、做好车辆安全行驶、合理用车和维护保养工作。 (二)财务科(联系电话:5435252、5435245(办事大厅))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财务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公开制度,接受财务审计和监督。 2、负责本处的基金管理和各项行政费用支出及财务会计工作。 3、严格把好财务审核监督关,审核基金收缴、各项费用的支出是否真实、准确。做好各项费用的预拨和结算工作,做好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财政列支特殊人员等医疗费用的报销工作,做好ic卡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结算工作。 4、严格管理各类支票、凭证,负责所有现金、支票支付和基金的银行结算工作。及时汇总、报告基金的收缴、费用的支出和结存情况。 5、做好财务建档建卡,及时编制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总账和明细账;负责编制报上级有关的财务预决算等会计、统计报表,做到账账、账证相符,有关数据真实、准确;并及时做好各类发票、凭证等财务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三)保险管理科(联系电话:5435243(办事大厅)) 1、负责办理单位和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变更医疗保险(中断、终止、本地转移、外地转入、本地转出)各项业务。 2、负责医疗保险ic卡的统一制作、发放及挂失、补做。 3、负责参保单位及职工的医疗保险年度缴费基数的核定,承办职工年度工资收入的收集、输入、核对工作。 4、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缴费数据生成核定和基金收缴、催缴工作,确保基金收缴达到上级要求。 5、负责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划拨、补拨、调整及提现申请工作。 6、做好业务情况分析,编写分析报告;及时掌握各参保人员生存状况,做好人员基础数据处理及各项业务资料的整理、归档、装订工作。 (四)医疗管理科(5435244(办事大厅)) 1、负责审核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用药情况及费用情况。督查各定点医疗机构有关医保制度执行情况。 2、负责办理转院手续及转院人员医疗费用的审核报销工作。 3、负责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用药审核、费用结算及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伤、女工生育用药审核。 4、负责义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义乌市公务员特殊病种及补充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的审批及费用审核工作。 5、负责补充医疗费用审核报销和特殊困难补助年度内自负金额的核定工作。 6、协助做好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与省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具体业务联系工作。 7、负责做好与定点医疗机构每月住院人数的核定、结算工作;及时做好职工就医情况、医疗费用发生情况各项数据分析、测算,为调整政策提供基础依据。 (五)电脑房(54352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