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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路费,运管所,汽车,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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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车辆2008年养路费12月17日开征
2007-12-16
养路费的征收标准和征收方法基本与2007年一样。为方便广大车主缴费,非营运汽车车主可就近到24个农村合作银行代征网点进行缴纳,到运管所征费中心缴费的车主,须带上行驶证和“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刷卡缴费。 汽车养路费必须在每月10日前缴纳,逾期将按日加收应缴额的千分之五的滞纳金。摩托车、拖拉机养路费实行电脑征收系统征费,设立六个征收点,分别是市运管所专门开辟的摩托车养路费征收大厅、苏溪运管站、廿三里运管站、义亭运管站、佛堂运管站和火车新客站稽查中队。由于摩托车和拖拉机养路费按年计征,请车主务必在2008年1月10日前缴纳全年养路费,以免产生滞纳金。 PS:据《浙江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养路费由车主向车籍地征稽机构缴纳。我市目前有部分摩托车主到邻近(县)市缴纳养路费,在此,提醒车籍地在义乌的摩托车主必须在义乌缴纳养路费,在车籍地以外缴纳养路费是无效的。 ¤ 页面更新时间:2007年12月16日22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