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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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港、口岸、物流产业的行政管理
0579-85039006 85039005
义乌市宾王路378号行政七号楼7楼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港口、口岸、物流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规划,编制陆港、口岸及物流产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陆港、口岸、物流产业的行政管理、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建立运行保障机制,推进行业规范发展。 
(四)统筹协调“义新欧”铁路项目建设管理和发展,推进铁路国际集装箱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行。 
(五)加强陆港服务功能拓展和创新,负责协调公路、铁路、航空等物流平台的建设、通道的开通,推进多式联运发展。 
(六)负责陆港、口岸、物流产业的对外交流和区域合作工作,牵头协调陆港、口岸、物流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对重点引进项目的评估论证和跟踪管理,协调推进重大物流项目建设。 
(七)协调推进公共口岸服务体系、海关特殊监管区(监管场所)、口岸政策功能区的建设管理与发展;组织全市口岸系统的通关建设工作,负责口岸开放、临时开放申报工作;负责口岸建设项目论证、审查、报批工作。 
(八)组织、协调、监督口岸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有关口岸事务中的争议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依法打击走私、偷渡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指导走私、贩私大要案、疑难案的查处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九)负责物流行业管理、指导、协调、督查工作,负责物流行业技术进步和标准化、信息化推广,规范物流行业发展,指导和推动物流行业加快转型升级。 
(十)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物流行业联合执法和违法行为整治,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受理社会投诉,调解处理行业纠纷。 
(十一)负责陆港、口岸、物流发展态势监测、统计、分析工作,研究分析全市陆港、口岸、物流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十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加强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义乌陆港局    {最后编辑时间:201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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